| 主题:电子围栏中行政区域如何应用? |
| 问题类型: 客户端 |
| 发帖人:super |
| 时间: 2011-05-26 07:34: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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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电子围栏---行政区域 a.打开“功能窗 —> 电子围栏”
右键点击“所有围栏”,选中
点击“确定”后,左侧“功能窗”即显示刚刚添加的电子围栏。 b.在“功能窗:电子围栏---行政区域”目录下,点击刚刚添加的围栏名称,地图右侧即弹出各省市行政区域表,根据需要选择保存即可,如下图:
c.打开“物流管理—>电子围栏—>行政区划”,在围栏列表内选择需要设置的行政区划,为其绑定车辆并设置报警类型、围栏内限速值、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(有效时间段,默认为24小时有效)。 另:通过“依例全选/全部取消”可对全部车辆进行统一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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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
中
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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